为弘扬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倡导教职工互帮互助,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宗旨
帮困互助基金是用于帮助在职工会会员减轻因特殊原因和患严重疾病所造成的临时困难而设立的群众性互助专项基金。基金以救急、解难、帮困为原则。
二、权利与义务
我院在职工会会员,凡自愿交纳互助金(亦可自愿捐赠),均可成为互助基金会成员,并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借用。已缴纳互助金到龄退休的教职工,以退休当年为享受本办法互助救急的最后期限。基金会成员因退休、调离或其他原因需要取回所交互助金的,只退还所交纳的本金。
三、基金来源
1、基金会成员一次性缴纳100元。
2、个人自愿捐款。
3、社会各界捐款。
4、基金利息。
四、基金的申请及使用
1、基金会成员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遭遇重大疾病或灾难等急需资金的,可以提出借用申请。
2、基金会成员个人填写基金使用审批表,说明理由及借用意向、还款时间,并附上所需证明材料。
五、申请、审批程序
1、成立互助金管理工作小组,成员为院工会领导,民主监督委员会、工会福利委员会成员。
2、各分工会核实基金使用申请人情况,提出使用建议并签署意见后报院工会。
3、院工会根据分工会意见,调查、核实后,由互助金管理工作小组讨论后确定可使用金额及期限。
六、基金管理
由各分工会统一收取会员互助金(需附名单),按规定时间上缴工会财务。其他捐助可随时到工会财务办理有关手续。所收款项由工会财务单立帐户,统一管理。基金会每年10月份收纳一次新成员。基金使用情况每年年底前公布,接受基金会成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
七、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八、本办法由院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工程学院在职工会会员互助基金使用审批表
; 河南工程学院工会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